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浦上大桥、尤溪洲大桥、三县洲大桥等7座桥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项目(监理)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福州市城管委预算列支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市浦上大桥、尤溪洲大桥、三县洲大桥等7座桥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项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浦上大桥、尤溪洲大桥、三县洲大桥等7座桥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桥梁通航孔墩柱进行桥梁防撞能力提升、桥墩修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按4640.1023 万元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565581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2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应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业化建筑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3.8.1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27 09:00:00 至 2022-10-08 17:3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10-27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③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 , 邮编: 350005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411697 , 传 真: /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4楼招投标部 , 邮编: 350005 电子邮箱: / 电话: 18059093302 , 传 真: / 联系人: 何工、李工、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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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浦上大桥、尤溪洲大桥、三县洲大桥等7座桥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项目(监理)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福州市城管委预算列支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市浦上大桥、尤溪洲大桥、三县洲大桥等7座桥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项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浦上大桥、尤溪洲大桥、三县洲大桥等7座桥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桥梁通航孔墩柱进行桥梁防撞能力提升、桥墩修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